文件列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 文件列表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  

分享到:
    2017年,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浈江区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法制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振兴浈江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平安浈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发动,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方面,积极主动落实党政机关一把手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细化职责分工,形成了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我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上多次研究解决全区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目标管理,完善考评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管理,我区进一步落实了政府各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机制。2017年12月,我区制订了《韶关市浈江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并对考评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并进行全区通报。同时,印发了《韶关市浈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韶关市浈江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贯彻《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文件,坚决不予制发。2017年,我区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各类非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76件。
    (二)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及时成立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区政府成立以来(1984年)至2016年12月30日以区政府及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经征求各责任单位对清理文件目录进行核对意见后,形成了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经核查,因与现行国家政策不符、与上级部门文件相冲突需予以废止的文件共有3份,因适用期已过、规定事项及工作任务完成应当宣布失效的有478份。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17年上半年,我区制定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了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普法教育的宣传,我区把浈江启明健身广场法制宣传普法长廊作为法治文化、法治惠民宣传阵地,凭借基层司法所、电子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为载体,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2017年,先后举行了“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人民调解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9.25”律师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2017年,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4万多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同时,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区法制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开设了“韶关市普法考试微平台”,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通过学法考试微平台共同学法和完成法律知识测试。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保证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重大决策均由区法制局、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作出。涉及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台前通过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落实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按规定程序,我区发布了《韶关市浈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及区重点项目的征收方案。2017年,区委、区政府带头依法办事,领导班子无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
    (二)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一是开展“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作为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推进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捷化,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二是完成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按照《浈江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全区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共294个子项,涉及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共588份。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录入、审核确认和赋码发布工作。三是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定《浈江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浈江区区级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2017年版)》。四是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按照省、市要求,我区对本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规范,涉及全区24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对23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25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保留。五是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科学配置资源,完成部分党委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工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区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区32个有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单位在区政府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00多条;全区26个单位在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0多条,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2017年10月13日,我区举办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区共8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2017年,我区持证执法人员共176人,涵盖30个单位。其中,29人参加韶关市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各部门进行案卷自查基础上,由区法制局进行抽查。
    (三)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等群体对我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建议、意见和批评。2017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3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六、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积极采取便民措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接待制度,认真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员。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理、决定等办案全过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二是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做到“案结事了”。2017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办结6件,其中维持2宗,终止审理2宗,撤销1宗,错列被申请人,发出复议告知书的1宗,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上述案件均经复议委员会会案审组研究讨论结案。同时,积极做好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答辩等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4宗予以维持,3宗尚未审结。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应诉规定》(省政府令第226号)和《韶关市行政应诉工作办法》(韶府办〔2016〕86号)的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健全了行政赔偿(补偿)制度。及时组织人员出庭应诉、提交答辩,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案件。2017年,累计应诉案件14宗,其中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5宗。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纠纷,我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努力使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制定了《浈江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区、镇(办)、村(居)设立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据统计,2017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08宗,调解成功1478宗,成功率为98.01%;全区共开展排查重大矛盾纠纷活动257次,成功预防纠纷16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6件,涉及当事人5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0件,涉及当事人181人。
   (四)依法矫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进展。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健康发展。投入80多万元,建立了浈江区社区矫正中心,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和监管能力。2017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3人,解除73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16人。
    七、充分整合资源,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017年7月4日,位于鑫金汇广场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正式揭牌启用,该中心建设秉承“浈江富不富、关键靠服务”的服务理念,总共分为三层,建筑面积为4154平方米,每一层均设立了窗口区、等候区和咨询区,共设有85个办事窗口,一楼还设有24小时的电子服务器,开通了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该办事大厅的正式运营,实现全区35个部门(包括便民服务单位)集中办公,各部门涉及行政审批、企业注册登记、便民服务有关的530多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中心统一开展窗口服务,彻底告别以往群众和企业办事“满城跑、耗时长、停车难”的现象。同时,标志着我区真正实现了行政服务事项的集中审批、高效服务、“一站式”办公,对树立浈江良好的对外形象,加快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步伐,全面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八、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效
    我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工作要求,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紧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权力有序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2017年,浈江公安分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花坪镇长地头村、田螺冲办事处长山社区、东河街道办事处浈江南社区等三个基层单位被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授匾;浈江公安分局在“飓风2016”专项行动中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乐园镇长乐村、风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社区等两个基层单位被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授匾;浈江区法律援助处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授予“第三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市、区)级法援单位。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区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作理念有待创新,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等。2018年,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扎实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模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
    (一)重点打造亮点示范。我区将以韶关市县(区)级法治创建示范区、韶关市申报省级的法治镇街创建示范点、提名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社区”为契机,突出重点,推广经验,积极做好有关申报工作,并推进全区法治镇街创建工作。
    (二)打造法治主题特色的文化公园。我区拟投入120万元,将浈江区帽峰公园打造成一个法治主题特色的文化公园,该项目正在创建中。
    (三)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将继续采取多渠道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覆盖面,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知晓率。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深化执法公开,推行执法评议,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部门依法引导、规范、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制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街道层面法制机构、法制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法制网络。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粤ICP备11101436号 | 网站标识码:4402040001
(建议使用宽屏显示器 及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